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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实施“苏州市陆生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规划”,现需完成规划文本中“苏州野生动物优先保护区域识别与分布”等部分内容的分析及编制等相关工作,为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拟对“苏州野生动物优先保护区域识别与分布”等部分内容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供货时间

二、服务承诺要求
(一)技术服务的内容:利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模型模拟等技术手段,分析苏州野生动物优先保护区域识别与分布,提交苏州野生动物优先保护区域识别与分布的报告。
(二)技术服务进度:中标后1周内完成相关分析及报告的编制。
(三)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按照我方的要求,确保服务过程中的工作效率和交付标准。服务期内及服务期后一年内,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报告提供咨询、解释等后续服务。
(四)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中标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技术服务支付要求:中标后,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分析,出具详细的报告给我方,我方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证明并支付相应款项给供应商;如果我方验收不合格,供应商未完成我方的项目要求,我方有权将此供应商纳入失信名单(黑名单),并拒绝支付项目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招标方式及中标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询价招标方式。参与投标的单位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承诺能履行上述服务内容。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具有承担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在线证明打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包括基础信息页、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页、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4. 具备同类项目业绩。
5.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或地理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关联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投标人之间有股权关联或合作关系,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7.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如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随意将本项目下业务进行分包转包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终止本合同。
五、报名手续
1.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7日,9:00—16: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将相关材料投递至邮箱:897674303@qq.com,邮件主题:苏州野生动物优先保护区域识别与分布项目+单位名称。
2.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扫描件: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单、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CMA证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守法经营声明函(格式自拟)、项目实施方案、同类项目业绩(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可以不提供证明材料,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并截图留存为准)、售后服务承诺函。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报名时请注意接收邮件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16:00分前(北京时间)将报价材料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并将报价材料原件3份(密封加盖公章)邮寄至采购方指定地址。
4. 联系方式: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丹阳大道109号,王老师:025-52745600-6105。
六、附则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投标人对本公告有疑问的,在报名前向招标人咨询。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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